公司設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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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設立
我要開公司嗎? 行號和公司的差異是什麼?
創業者第一步要考慮組織型態,組織型態分為「行號」和「公司」兩大類。
行號可細分為:獨資與合夥,獨資就是由一人出資、合夥則是由二人以上出資,但不論是獨資或合夥,在債務清償責任方面,都是屬於無限責任,意思就是萬一將來營運不好,債權人是有權利請出資人負責到底的。
公司又再細分為:無限公司、兩合公司、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。無限公司、兩合公司因實務上非常少見,我們暫不討論,而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在債務清償責任方面,都是有限責任,僅就出資額負責,不會牽連到個人財產。
另外,行號的名稱保護效力僅及於所設立之縣市,公司的名稱保護效力則及於全國。若有跨縣市展店的計畫,會比較建議設立公司,否則將來要到其他縣市開分店時,才發現名字已經被其他行號/公司使用了,就要面臨「改名」與「重新行銷」的窘境。
開公司成本比較高,要繳比較多的稅,這是真的嗎?
會有這樣的印象是因為早期公司法有最低資本額的規定,但目前最低資本額的規定已經正式取消了。
此外,月營收20萬元以下的行號,為「小規模營業人」,可申請免開統一發票並適用1%的營業稅率;月營收超過20萬元的行號與公司,原則上均需開立統一發票並適用5%的營業稅率,所以對月營收超過20萬元的事業來說,選擇「行號」或「公司」,在營業稅上沒有太大區別。
除了營業稅外,所得稅也是必須考慮的重點。行號的所得會併入資本主的綜所稅內,綜所稅的最高稅率級距是40%,而公司的所得稅率為20%,所以當公司的所得累積到一定程度,也會比較建議採用「公司」的經營型式。